一、采集招投标信用档案技术人员信息须提供的材料
1、提供技术人员相关人员资格证书(项目总监、监理工程师、建造师等)原件与复印件(原件查看,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);
2、提供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证明。
二、采集招投标信用档案企业业绩须提供的材料
1、获奖有关资料(查看原件,留存复印件);
2、获奖工程的中标通知书(查看原件,留存复印件);
3、获奖工程的施工合同(查看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
4、对于竣工工程须提供获奖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书(查看原件,留存复印件)。
事项受理:二楼大厅服务台 负责人:王晓静 咨询电话:0633-8899310